我市召开上半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1-07-08 18:20:57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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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上半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新闻发布会

赵建云通报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情况

7月8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全市上半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情况,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让群众更加直观的去认识交通事故的重大危害和惨痛教训,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引导群众知危险,会避险,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更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发布会现场播放了10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片,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建云通报了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情况。

一、道路交通事故总体情况:截止2021年上半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5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为86.66万人。2021年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两升两降”,其中: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同比降幅明显,分别下降了17.02%和6.5%;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出现小幅上升,分别上升了2.38%和2.07%。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成效:1、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显著。滚动清零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隐患,动态排查整治道路隐患;2、城市交通出行环境不断改善。严查城市道路重点违法,提升群众出行体验;3、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战果突出。充分发挥公路防控体系作用,加强重点车辆布控,严查公路重点违法;4、农村交通安全基础不断夯实。强化农村道路管理力量,完善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专项整治三轮车违法载人;5、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题宣传,开展重要节点交通安全宣传,打造阵地宣传引导;6、部门协同共治联动合力增强。推进道路交通“零事故”创建,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救治救援长效机制。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撰稿:常芳)

以下为答记者问部分实录

问:从刚才的典型案例来看,酒驾事故仍然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请问在酒驾方面的管控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针对酒驾的管控,我们一直在创新酒驾醉驾治理的工作方式,坚持严格执法与广泛宣传、源头劝导、曝光惩戒相结合。一是深入分析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及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针对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路段,机动灵活用警,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突出整治重点,组织统一行动。做到每天有检查、每天有行动,逐步实现对所有区域执法全覆盖,防止发生酒驾醉驾恶性交通事故。三是广泛宣传提示,不间断曝光警示。协调餐饮娱乐等涉酒场所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在餐桌、电梯、大堂等显眼位置,粘贴“酒后禁驾”“杜绝酒驾醉驾”等提示警示标语。同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现场执法直播活动等方式,不间断宣传夜查行动部署和整治战果,进一步提高执法震慑和警示力度。四是注重标本兼治,深化“零酒驾”创建。以运输行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社区(村)、街道(乡镇)创建活动,带动全社会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

问:近期我们发现,全市公安交警正在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请问这次的整治周期是多久?

答: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是长期的、常态化的工作,有的群众在认识上有误区,认为最近交警查的严,就把头盔戴上,交警查的不严,就可以不戴。这些群众心理上就认为佩戴头盔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而不是出于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

我们支队一直在做宣传,告诉广大群众,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在道路通行中属于弱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导致发生比较严重的后果,而佩戴头盔是降低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后果的最有效手段。今年以来,全市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造成20人死亡,如果这20人都佩戴头盔,可能死亡人数就会减少一半以上。所以请广大群众一定要记住,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无论交警查处的力度大不大,都要把头盔戴上;而且要戴质量过硬的好头盔,不要戴那些起不到安全防护作用的劣质头盔。

问:从刚才的事故案例来看,三轮车违法载人也是引发事故的主要风险,主要有哪些风险?主要管控措施有哪些?

答:从近几年全国、全省乃至我们晋城市发生的一些事故案例来看,三轮车违法载人已经成为了引发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主要风险点之一。

三轮车本身在行驶过程中稳定性不足,尤其转弯时极易发生侧翻,载人之后,重心更加不稳,再加上我们晋城地区的路况比较复杂,一些农村道路临水临崖,坡陡弯急,无论是发生侧翻的单方事故还是与其他车辆的碰撞事故,都会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风险很大,所以希望广大群众,无论是农用三轮车还是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等,包括一些轻型货车和拖拉机,都是严禁载人的。针对三轮车违法载人,我支队专题部署了畅安“2021.2号”行动,主要采取了5项措施:一是健全基础台账。各交警大队对本辖区现有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和驾驶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入村、入户、入企业签订责任书,加盖村、企业公章并由村书记或企业负责人签字,同时拍照留档,严格按照“一村一档”“一车一档”“一人一档”户籍化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基础台账。二是实行闭环管理。对接辖区市场监管、工信、治安等部门,对辖区所有销售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的商户进行一次“过筛式”的排查,要求车辆销售企业在店面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违法载人”的宣传海报或横幅,对销售车辆全部实行“销售登记制”,并发挥“警保联动”优势,鼓励群众在购车时购买车辆交强险或者其他商业保险。三是加强研判分析。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新情况新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公路交通运输、务工农忙出行规律,深度评估交通安全隐患分布和勤务安排。四是加强路面管控。抽调警力组成执法小分队开展流动执法,严查严管超员载客和违法载人行为。五是加强宣传提示。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针对性地向农村地区驾驶人点对点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同时将本地近期发生的三轮车超员载客、违法载人典型案例和事故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讲危害、讲后果、讲责任,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 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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