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本《规划》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8号)文件精神,适应晋城市电动汽车快速发展需求,为我市建设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提供方向和路径,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规划》的范围主要是哪里?
本次规划统筹研究范围为晋城市行政辖区,规划建设布局范围为晋城市中心城区,与晋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一致,包括城区全域和泽州县金村镇、南村镇、大箕镇、高都镇、巴公镇部分空间。
三、《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以市场为主体,以政府为支撑,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公路和景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换)电网络格局。公共+专用充电桩桩车比动态保持在1:6。
四、《规划》总体布局内容是什么?
到2026年底,全市域城乡地区至少建成1.33万个公共+专用充电桩,其中现状4850个,新增8491个。根据各县(市、区)预测电动汽车数量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在县城客运站、商场、公园、医院、文体场馆等公共场所以及交通枢纽等各类社会公共停车场布置公共充电桩。优先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四好农村路”邻近乡镇和村布设充(换)电基础设施。重点在乡镇办公场所、公共停车场和村群众广场、汽车站等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根据各乡镇的人口对充电桩数量进行规划。
五、根据《规划》内容,如何办理充电桩建设手续,有哪些具体要求?
本《规划》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22号)规定,结合晋城实际,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主体资格和具体手续办理流程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建设、施工、运营资质,须到市级能源部门进行登记,依据市级能源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履行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等手续办理。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制度。在既有车位安装充(换)电基础设施,按一般电气设备安装管理,可不办理项目备案。利用市政道路和高速公路沿线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的,如涉及道路交通管理,参照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道路或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建设需独立占地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要符合《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4-2026年)》,在落实合法用地手续后,由属地县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跨区域建设或打包建设项目由上一级行政审批部门备案。加强审管联动,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备案后,向同级能源部门征求意见,审批部门依据能源部门意见决定是否备案。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报装资料的通知》和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报装流程。
解读机关:市能源局
咨询电话:0356-2061190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晋市政办〔2024〕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