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第四次文物普查政策

发布时间: 2024-02-20 17:53:29 信息来源: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1、什么是第四次文物普查?

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旨在全面掌握我国各类文物的分布情况、数量、状况等相关信息,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通过普查,可以及时更新文物资源数据库,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同时也可以发掘和发现新的文物遗存,丰富我国文物资源库,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保护对象;通过普查可以深入了解文物保护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为今后的文物保护政策和措施提供有力参考。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计划用3到4年的时间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情况,建立国家不可移动文物总目录,为系统廓清我国文物资源家底、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2、为什么要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6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低级别文物保护状况引发全社会关注。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我们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数据,可以为精细化、科学化制定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扎实基础。通过普查,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全面落实保护第一要求,加强文物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通过普查,明确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分布、价值特征,促进文物活起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可以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对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的认真贯彻、深入践行、全面落实。

3、这次普查的范围、内容是什么?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范围是我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工作。本次普查的复查对象,是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6601处不可移动文物,要逐一现场核查,了解变化状况。对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尚未登记、2012年以来特别是这次普查实地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文物,要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

4、此次普查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这次普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计划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为普查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发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开展培训、试点工作。

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为普查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

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为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晋城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发〔2024〕4号)


责任编辑: 常晓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