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6-30 07:04:36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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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三马、史晓莉、王贵平、王学忠、董小清、侯贵宝,秘书长闫建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委员原光辉参加会议,副市长张鹏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尚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晓波、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决定,审议了《晋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代表”的办法》、《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的决定;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林长制推行成效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三个书面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科技局局长郑泽、市工信局(国资委)局长席学武、市司法局局长傅彦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申连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陈建军、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赵军述职报告评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审议了工商银行晋城分行、农业银行晋城分行、中国银行晋城分行、建设银行晋城分行、交通银行晋城分行、邮储银行晋城分行、山西银行晋城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城审计中心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常青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常青要求,要强化立法供给,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大家意见,齐心协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做好修改完善,保证条例规定符合时代要求,彰显晋城特色,切实管用有效。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意识、风险意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多金融“活水”。要发挥代表作用,为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各位组成人员要按照常委会“四个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带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调研,依法履职尽责,为高质量发展听民声、聚民智、建真言。各工作机构要对照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检点,查缺补漏;各位组成人员要聚焦目标、依法履职、齐心协力、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期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47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晋城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卢科 李海波)


责任编辑: 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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