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通过“领导留言板”反映高平市南城街道自家药店未办理药房医保定点,导致附近居民反映购买药品时无法使用医保,希望相关单位协助办理,让百姓消费更方便。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规定,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并符合相关条件后,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高平市医保局接到网民反映后,第一时间审核其是否具备医疗保障定点申请条件,并主动联系公司法人代表了解相关情况,协助该公司向医保中心提交申请资料。工作人员表示待医保定点评估等工作程序完成后,即可协商签订医保定点协议。高平市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服务需求,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