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项目
二、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三、农村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四、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奖励
五、领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家庭一次性扶助
六、国家奖励扶助
七、国家特别扶助
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
一、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项目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满60周岁以上且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的退岗乡村医生。
(三)补助标准:按照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20年、30年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每月不少于200元、300元、400元的生活补助。
(四)申领流程: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吴胜昔 0356-2052989
(八)政策依据:
1、《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13〕32号)。
2、《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18〕5号)。
二、农村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只生育或收养了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夫妇。
(三)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至独生子女父母60周岁。
(四)申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孟伟鹏 0356-213554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三、农村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夫妻双方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夫妇。
(三)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独生子女满1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给予每户不少于5000元的退二孩指标奖励金。2008年1月1日以前独生子女年满10周岁及10周岁以上的符合条件家庭,未享受过退二孩指标奖励的,仍按照每户一次性1000—3000元的标准奖励。
(四)申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孟伟鹏 0356-213554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四、农村双女绝育家庭奖励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依法生育了两个孩子且均为女孩,一方接受了绝育手术的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夫妇。
(三)补助标准:以户为单位统计,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次性奖励每户3000元。第二个女孩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仍按照每户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申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孟伟鹏 0356-213554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五、领证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家庭一次性扶助
(一)政策层级:省级
(二)补贴对象: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二级及以上残疾的夫妇。
(三)补助标准:以户为单位统计,每户补助5000元。
(四)申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孟伟鹏 0356-213554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六、国家奖励扶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只生育或收养了一个子女,或者依法生育两个女孩的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夫妇,且年龄满60周岁。
(三)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
(四)申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孟伟鹏 0356-213554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七、国家特别扶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的夫妇,且女方年龄满49周岁。
(三)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的按每人每月650元,伤残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的按每人每月550元的标准发放。
(四)申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孟伟鹏 0356-213554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八、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实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及以上的女性。
(三)补助标准:手术并发症等级达到三级的按每人每月200元,达到二级的按每人每月300元,达到一级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
(四)申领流程: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办)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经县、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纳入补助范围。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年发放
(七)咨询电话:孟伟鹏 0356-2135543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2.《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0〕122号)
附件:
《关于调整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财政负担比例的通知》( 晋市财教[2011]41号) .pdf
关于调整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晋卫家庭发〔2018〕2号).pdf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