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团体、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开发区所属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关于做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开发区所属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进行申报。网址:(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晋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申报。
四、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将对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劳务派遣机构资质进行审核。用人单位是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安置残疾人的情况,请通知劳务派遣机构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备案。如未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将无法关联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按比例就业认证。
(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残疾人就业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其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文豪 赵甜甜
联系电话:0356—2131681 14703562344
地 点:晋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凤台东街1268号)
晋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