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71号

发布时间: 2024-07-08 17:21:05 信息来源: 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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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71号)

1、“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晋城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原: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接收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人才;接收个人委托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组织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开展人才测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开展人事代理;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聘干手续;负责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职高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审批。承担劳动保障相关投诉举报的受理,执法信息收集核查、日常检查等执法辅助。(原:接收用人单位委托为其招聘人才;接收个人委托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组织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开展人才测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开展人事代理;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聘干手续;负责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职高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审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406601789Y

2、“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城市卫生监督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城市卫生监督所)(原:晋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辖区内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隔离防控等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原:“开展以防病灭病为中心的疾病控制,监督监测、卫生宣教、科研培训”等工作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4066005674

3、“晋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晋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晋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晋城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原:晋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宣传交流等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老龄法规宣传以及组织老年文体活动、老年健康咨询、义诊等社会活动及服务工作。(原:承担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宣传交流等具体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757250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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