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根据晋城市《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25号和《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经联络处党支部研究,决定为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察与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引才名额
本次共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名,具体岗位要求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国内部分高校(大学)(详见附件3);
(三)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覆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
(七)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进程序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按照呈报引才申请和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确定名单、聘用和管理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呈报引才申请和方案
单位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人才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发布公告
引进方案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s://www.jcrcw.com/)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9:00起至2024年6月20日18:00截止。
2、线上报名邮箱:358070408@qq.com(将所需材料扫描后一并打包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为“××高层次人才报名材料”)
3、线下报名地点:晋城市政府泽州路综合办公楼(农业大厦)405室
联 系 人:陈大章 13903561826
(四)资格审查
报名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考察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如实填写《晋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专业要按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考核采取面试与考察的办法择优引进,并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成绩并列,一并纳入考察对象。面试主要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面试主要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总成绩按引进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采取个别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已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未就业毕业生主要考察其在所居住村(社区)的思想政治表现等。
考察环节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拟引进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引聘用人员后,将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晋城人才网等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进行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才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十)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拟引进人才需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才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联络处审核同意,报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五、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联络处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
组 长:李俊杰 联络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副组长:牛 军 市政府办公室财务人事科科长
成 员:陈大章 联络处财务人事科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京联络处财务人事科,负责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由联络处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引进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356--2198521
联络处财务人事科:陈大章 13903561826
七、其他事项
在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晋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晋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晋城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党支部
2024年6月11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