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63号

发布时间: 2024-05-13 11:18:15 信息来源: 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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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晋城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63号)

1、“晋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211.13万元(原:211.03万元)

举办单位的变更  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原:晋城市农业农村局(晋城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788533071F

2、“晋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规定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原:承担中心城市规划区(含属于泽州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部分乡镇)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725920023E

3、“晋城市审计专业技术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住所的变更  晋城市凤台西街626号902室(原:晋城市兰花路1199号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楼3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MB15836158

4、“晋城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浩(原:宋凌云)

住所的变更  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89号五楼509室(原:晋城市凤鸣小区49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7767308369

5、“晋城市数字化城管指挥协调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住所的变更  晋城市文昌西街1619号(原:晋城市文昌西街16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5812411272

6、“晋城市直党政机关接待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举办单位的变更  晋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晋城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111200179B

7、“晋城市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晋城市离退休干部长治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负责企业离休干部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市级老同志的用车、慰问及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驻长治离退休干部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市直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原:按照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市级离休干部看病、住院,参加社会活动提供用车服务;为市级退休干部急诊、重病住院、参加重大社会活动提供用车服务;对划拨的离退休干部用车进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妥善安排离退休干部其他符合规定的用车要求。)

住所的变更  晋城市凤台西街833号北楼101室(原:晋城市委玉屏小区老干部活动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500MB02458849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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