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晋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予以公示(如遇工作调整,由继任者担任)。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晋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晋城市2022年市县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附件2:
晋城市2022年大中型水库责任人名单
附件3:
晋城市2022年防汛重点河道(段)责任人名单
附件4:
晋城市2022年城市(县城)防汛责任人名单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