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发布时间: 2025-04-16 14:57:42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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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康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拓展群众参与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村社一线面对面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王晖 摄

特邀嘉宾

朴强 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郭莹 天津市北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田锐 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典范和标杆。对于共产党人来说,要树立和践行怎样的政绩观?当前,政绩观错位有哪些突出表现?这些突出表现可能违反哪些纪法规定?如何做实政治监督,精准识别、及时发现政绩观偏差问题?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新时代新征程,共产党人应当树立和践行怎样的政绩观?当前,政绩观错位有哪些突出表现?

朴强: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是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人民是我们党执政最深厚的基础和最大底气,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努力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情都办在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要明确“树什么样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实践观点、群众观点、历史观点,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解决好眼前的问题,又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投机取巧,踏踏实实一件实事接着一件实事办。

三是要解决“靠什么树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业绩都是干出来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注重科学决策,遵循客观规律,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自觉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确保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郭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党内集中教育,系统防范纠治政绩观偏差,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前进方向,推动了各项事业有序发展。

同时也应当看到,政绩观错位问题仍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醉心于获取升迁资本,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偏离政治要求,造成严重危害。比如,有的不重“潜绩”重“显绩”,违背群众意愿和当地实际,不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有的为了追求所谓政绩,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造成财政资金损失,违法违规或者变相举债融资形成隐性债务问题;有的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成绩片面夸大,对问题遮遮掩掩,甚至数据造假,搞“数字政绩”;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背离党中央要求,造成严重损失;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政绩观错位的表现。

政绩观错位、跑偏可能违反哪些纪法规定?如何做实政治监督,精准识别、及时发现政绩观偏差问题?

郭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甚至错位,违反党纪法规的要求,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必须严肃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政绩观错位的一种典型表现,不仅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而且对本地区(单位)的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

政绩观出现偏差,往往容易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按照《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积极不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依照《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第五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上述党纪法规,都充分彰显了我们党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鲜明态度和决心。

田锐:政绩观错位,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反映了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的偏差。要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防止和及时纠治政绩观偏差,推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一是在具体化上下功夫,唯实务实求深入。查找政绩观偏差问题,必须冲着具体事情去、盯着具体目标抓、扭住具体问题改。紧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地方部门改革发展的目标定位,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中查找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异化、事业观偏差等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紧盯落实“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找准着力点,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群众普遍反映、意见集中的问题定任务、建台账、查责任、保落实,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弄明白“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

二是在精准化上下功夫,靶向聚焦求实效。聚焦“重点人”,抓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深化监督,充分运用信访情况收集、廉情研判、政治生态分析等方式,全面掌握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及时提醒、纠偏,消除政绩冲动、权力任性的苗头隐患。聚焦“重点事”,严肃查处主观上急功近利、好大喜功问题,决策部署中违背规律、盲目拍板问题,推进发展中过度举债、乱铺摊子问题,政策落实中作风漂浮、虚假浮夸问题,日常工作中不思进取、无所作为问题,督促干部干在实处、务求实效。聚焦“重点环节”,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重大项目开展全周期监督,实行烂尾工程、重复建设问题终身追责制,监督保障“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在常态化上下功夫,久久为功求长效。精准把握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内在关系,在日常监督中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视角审视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派驻监督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纠正政绩观偏差问题。完善政治监督保障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统筹力量资源,促进信息互通,强化措施配合,推动成果共享,以常态长效的制度机制,助力党员干部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朴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对于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意义重大。实践中,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用好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需要个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又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建立健全正确政绩观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把政绩观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创新培训形式,督促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筑牢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根基。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比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促进党内同志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为防范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提供多元保障。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是突出精准考核。群众满意是衡量政绩观的第一标准,要强化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最高评判标准。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指标设置、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红线,严格考核责任,提高考核质量,推动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三是从严监督问责。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任务。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常态化监测监督其履职行为,及时预警纠治政绩观偏差,持续巩固“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把政绩观问题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分领域制定政绩观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那些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政绩观不端正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郭莹: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可以从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理监督、完善考核工作等方面多管齐下,综合施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教育引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等学习内容,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提升警示教育精准性实效性,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背后的政绩观错位问题,引导领导干部举一反三、纠偏正向,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严格干部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我们要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把党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紧盯突出表现,抓住问题本质,时刻防范政绩观错位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考核是直接影响干部政绩观的“指挥棒”,要将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功能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的时候要体现差异化。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等结合起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如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朴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一门必修课,也是一项硬任务。要以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问题意识贯穿政绩观塑造的全过程,全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把政治忠诚教育作为管根本、保方向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生动展示党的创新理论的实践伟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

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把干部能力建设作为重大任务常抓不懈,把加强学习作为终身课题,把一线摔打作为干部成才之道,通过专题培训、外出研学、跟岗实践等形式,引导干部立足实际把握好岗位工作的规律,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

三是强化激励担当。把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负责作为价值取向,健全完善精准赋能、撑腰鼓劲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宽容干部在改革攻坚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做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激励干部在任何条件下,遇到任何困难,发展的意识不能淡化、发展的热情不能降低、发展的干劲不能减少。

四是强化用人导向。把好的导向体现到干部调整使用中,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惯性思维,通过严格考察把关,把勤政为民、埋头苦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让作风漂浮、弄虚作假、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惩戒、没有市场,真正以精兵强将、德才兼备的强大阵容担起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重任。

田锐: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思想引领、能力提升、制度保障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党员干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担当作为、真抓实干。

强化党性教育,校准价值坐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理论+实践”双轨教育模式,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班的必修课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培训,开展课题调研,强化学习效果。依托红色资源,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走初心之路、学习先进典型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

锤炼干事本领,砥砺担当品格。“绳短不能汲深井,浅水难以负大舟”,践行正确的政绩观需要过硬的能力支撑。要紧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实践要求,着重提升干部能力素养,精心组织培训,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夯实能力基础。紧跟时代发展变化,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打开思路视野、充实技能储备。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让干部在基层一线“墩苗壮骨”“啃硬骨头”,在打好“顺风仗”、打赢“逆风局”中勇挑重担,把正确的政绩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政绩。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健全追责问责与容错纠错制度机制,既严肃查处政绩观错位,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又积极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一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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