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的通知

晋市公〔2024〕9号

发布时间: 2024-07-31 15:05:20 信息来源: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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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集管理科、各管理部、各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为切实发挥好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助力我市引才聚才留才用才,根据《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晋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现就做好2023年度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自2023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灵活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主要是指离校两年内在我市以灵活就业方式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自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起,由市财政按照100元/月的标准进行缴存补贴。账户封存期间或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享受补贴。在提出缴存补贴申请前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视同放弃缴存补贴。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到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审核机构(市公积金中心各业务网点)进行线下申请。

2.市公积金中心根据政策规定做好审核工作。

3.审核通过后,市公积金中心将缴存补贴计入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五、申报资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科以上毕业生提供)。

六、补贴使用

缴存补贴仅能用于住房消费类提取。提取时需符合晋城市单位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七、其他规定

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申报缴存补贴时,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伪造、使用虚假材料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附件:1.晋城市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docx

2.晋城市灵活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缴存住房公积金补贴汇总表.docx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 茹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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