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的通知
晋市公〔2024〕3号
发布时间: 2024-04-29 10:02:32 信息来源: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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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部、各科室:
按照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的决定,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由原2018年7月30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04月29日
责任编辑: 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