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归集提取)

发布时间: 2021-09-18 16:32:00 信息来源: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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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备注

1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汇缴和提取

2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3

事项主题

其他

4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25条

5

行使层级

市级

6

权限划分

7

行使内容

8

办理机构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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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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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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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汇缴:晋城市范围以下单位及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提取: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出境定居的;(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五)缴存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六)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七)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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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个人账户设立时,应当向管理中心提供下列资料:1专管人员身份证原件;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二、商品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购房付款凭证原件;3、结婚证原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3、权属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4、契税完税发票原件;5、结婚证原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四、商业购房贷款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借款合同原件3、借款银行出具的近12个月的正常还款明细,(此项是按年度提取时提供);4、借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清贷款证明,(此项是提前还清贷款时提供);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身份证,(此项是配偶方提取公积金时提供);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五、去世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死亡家属身份证原件;2、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3、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裁定调解书原件;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六、退休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或养老金领取证原件;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七、赁住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2、夫妻双方不动产交易中心出具无房产证明原件3、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八、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3、规划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原件;4、支付费用凭证;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九、大修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3、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原件;4、支付费用凭证;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十、出境定居提取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户口迁出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3、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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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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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15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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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受理-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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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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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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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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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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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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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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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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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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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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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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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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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29

网上支付

30

物流快递

31

运行系统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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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具体承办单位所在地点:

市级:晋城市文博路3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住房公积金窗口

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路2633号

泽州:晋城市凤台东街299号

高平:高平市建设南路都市馨苑

阳城:阳城县凤凰北路55号

陵川:陵川县崇文镇古陵南路欣鑫家园12号

沁水:沁水县城食品街9号

晋煤:晋煤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3

办理时间

8:00-12:0014:30-18:00

34

咨询电话

0356-12329

35

常见问题

36

监督电话

0356-2217293


责任编辑: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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