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区限行通告!

发布时间: 2022-03-23 08:58:13 信息来源: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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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发布重要通告,2022年3月23日20时至2022年3月25日6时(共计34小时),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晋市气防通告[2022】1号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时段:

2022年3月23日20时2022年3月25日6时(共计34小时)

限行区域:

市区建成区内,西环路以东,金凤路以西,北环路以南,白水街、景西路(中原西街至白水街)、中原西街(西环路至景西路)以北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限行方式: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2022年3月23日20时至24时、2022年3月25日0时至6时上路行驶;

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2022年3月24日0时至24时上路行驶;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办理《通行证》的通勤大型载客车。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特种勤务车、工程抢险救援车、道路救援车、清障车、市政、环卫、园林、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以上车辆必须有明显标识,无明显标识的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绿色车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辆。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二、三轮摩托车以及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相关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相关事项

(一)非晋E号牌外地机动车和临时号牌均在限行范围。

(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婚丧嫁娶用车,须提前1个工作日到市公安交通部门备案。

(三)限行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

2022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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