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区建成区国IV排放标准载货车辆实行“秋冬防”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1-09-29 11:06:06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客户端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对市区建成区国IV排放标准载货车辆实行“秋冬防”限行管控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金凤路、金鼎路、白水街全天禁止国IV排放标准载货车辆通行;西、北环路每日6时至24时禁止国IV排放标准载货车辆通行;车辆可绕行环城高速和国道207线过境段公路通行。

二、为创优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餐饮经营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市区通行证后限时间、限路线通行;外埠车辆需临时进入限行区域的,可就近到辖区公安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手续。

三、进入市区的车辆必须尾气排放合格、无明显可视黑烟;运输易遗洒物品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不得抛洒。

四、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对违反限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的国IV排放标准载货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