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形式
利用支付宝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卡券,促进消费增长。
二、活动时间
9月25日至10月9日。
三、活动对象
(一)消费者:在晋城市范围内使用支付宝消费的用户。
(二)参与商家:晋城市范围内住宿餐饮类、零售以及其他类(含服装、成品油等)商家;山西省范围内所有城市影院,A级旅游景区。
四、消费券发放、领取及使用规则
(一)发放时间
9月25日9点开始发放,领完为止。
(二)领取方式
9月25日9点开始抢券,消费者可从“晋来办”APP和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或在支付宝上搜索“晋城”进入活动页面,点击申领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包含6张不同行业类型的消费券,每个消费者可任意选择4张,具体如下:
10元住宿餐饮券,满40元可用;累计发放15万张,合计150万元;
50元住宿餐饮券,满200元可用;累计发放7.2万张,合计360万元。
10元零售券,满40元可用;累计发放15万张,合计150万元。
50元零售券,满200元可用;累计发放10.6万张,合计530万元。
10元文娱旅游券,满40元可用;累计发放15万张,合计150万元;
50元文娱旅游券,满200元可用;累计发放7.2万张,合计360万元。
(三)使用规则
1.住宿餐饮券和零售券仅在晋城市范围内商家核销,文娱旅游券可在山西省范围内核销。
2.住宿餐饮券用于住宿餐饮行业;零售券用于零售以及其他类行业(含服装、成品油等);文娱旅游券用于山西省内所有城市影院,山西省A级旅游景区。
3.消费者同一天在同一商家只能用1张券。
4.在使用时,优惠金额大的优先使用,同时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优先使用商家优惠券。
五、商家报名
商家报名须上传有营业执照等资料。住宿餐饮券和零售券交易地必须是晋城市内,文娱旅游券交易地必须是山西省内。
活动期间,若商家店铺无法使用消费券,请加入官方钉钉群(群号:34369798)或拨打95188-1-2进行咨询,也可咨询云祥大数据公司(电话:0356-2218919或0356-2218921)。
晋城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