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须知

《社情民意通道》是晋城市委市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留言渠道,是人民群众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情况、建言献策的快捷信息平台。

您的留言,经过审核后属于受理范围的,我们将在一定时限内与你核实了解并反馈办理结果。

受理范围
  • (一)有关政策法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以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 (二)影响公众日常生活的突发性问题和非紧急类求助服务;
  • (三)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 建议;
  • (四)对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办事效 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 (五)对本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不受理范围
  • (一)非我市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 (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渠道求助的事项;
  • (三)涉及行政职权范围以外的民事纠纷、刑事案件;
  • (四)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复查复核等法定程序的事项;
  • (五)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
  • (六)纪检监察、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事项;
  • (七)信息要素不全、内容不明确的事项。
留言要求
  • (一)每次留言集中反映一个问题,如需反映多个问题,请分别提交。
  • (二)请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以便核实办理和进行反馈。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留言,或重复提交同一留言。
  • (三)留言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详略得当,请勿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留言。
  • (四)为防止网络病毒以及黑客侵袭,留言采用页面提交方式,目前不接受附件发送。
注意事项
  • 留言人投诉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或者恶意攻击他人,严禁造谣、诽谤、传播反动言论等非法行为,杜绝不健康、不严肃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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