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 2024-06-14 |
事项内容: | 赵先生反映:他6月14日18:00在高平市迎宾桥步行时,发现桥上的交通设施牌(禁止通行、禁止停车的牌子)高度均为1米7左右,如行人稍不注意就会碰到脑袋,存在安全隐患,建议调整交通设施牌的高度,望相关部门予以采纳。 |
处理结果: |
高平市政府6月20日回复:责成市交警大队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结果如下: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责成设施科立即联系诉求人进行情况核实,经设施科6月17日现场调查核实,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针对该群众提出的建议,市交警大队采取了如下措施:1、市交警大队于6月19日对该处交通标志牌高度进行了调整;2、在下步工作中,市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设施的排查力度,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