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采纳群众建议更好的为读者服务
受理时间: 2023-10-10
事项内容:

田先生反映:晋城市图书馆门口的公告里写着儿童进入图书馆需年满四周岁方可进入,但是在晋城市图书馆官网入馆需知内未注明此项规定。建议在晋城市图书馆官网内注明此项规定,望有关部门予以采纳。

处理结果:

晋城市文旅局10月12日回复:我局高度重视责成晋城市图书馆立即联系诉求人进行情况核实,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具体为晋城市图书馆馆内公告有儿童进入图书馆需年满四周岁,但是在晋城市图书馆官网“入馆须知”内未注明此项规定。

针对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做好:1、晋城市图书馆将第一时间在官网内注明儿童进入图书馆的最低年龄;2、晋城市图书馆感谢市民的建议,日后将加强管理,更好为读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