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居民补领养老保险恢复按月补发制度
受理时间: 2021-07-13
事项内容:

李先生反映:他是陵川县的居民,居民领取养老保险金需每年通过APP认证,若未认证养老金停止发放,补充认证之后需要等到12月份才统一补发。他通过百度查询到养老保险金补充认证之后次月就开始补发,认为陵川县与政策有出入,咨询陵川补领时间是否合理,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处理结果:

    陵川县人社局7月14日回复,就该群众咨询的事项作出如下解释:《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保机构应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采集人脸识别或指纹等信息,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到龄领取居保待遇资格,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生成《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第二十三条规定:“社保机构应从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开始发放居保待遇。”这里的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是指到龄人员,也就是当年满60周岁,开始领取待遇人员。对已经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后补发时间没有具体规定。

    2021年以前,我们是每个月都做补发的。也就是待遇领取人员当月认证,下个月补发待遇。现在我县领取待遇人员增加到近4万人,每个月做补发工作量很大,并且给年终对账造成很大压力。加上今年上级部门要求每个月15日以前必须发放到位。每个月发放数据需要20个步骤,15天之内4万人的发放数据走完20个步骤,时间紧,压力大。于是,今年我们参照了其它县区的做法,一年补发两次,以此来缓解工作量大,人手紧张的问题。也就是前半年认证的,6月份补发。后半年认证的,12月份补发。

    我们经过认真研究,通过增加发放岗位人数,克服各种困难。从8月份开始,恢复按月补发待遇制度,即当月认证通过的,下个月补发待遇。已与反映人进行了解释沟通,反映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