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颁发首批“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 2021-06-11 11:32:19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6月10日,全市“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批颁发仪式在泽州县金村镇举行,标志着我市全面启动纪念章颁发工作。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颁发仪式上,老党员们面对党旗,举起右拳,重温入党誓词。获颁纪念章的老党员们激动万分,纷纷表示将牢记党的宗旨,力所能及发挥余热,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纪念章颁发现场,最引人注目的,是金村镇黄头村76岁的韩红旦与75岁的续海香,此次他们携手获颁“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蹒跚的脚步满是热烈,灿烂的笑容难掩内心的激动。50年风雨兼程,50年初心未泯,从当初的青丝少年到如今的银发老人,韩红旦老两口因为共同的革命信仰,相濡以沫携手走过了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在鲜艳党旗的见证下书写了伉俪情深的人间佳话。

颁发仪式结束后,老党员们在小小卡片上写下“对党说句心里话”,表达了知党、爱党、颂党的真情实感,真诚祝愿伟大的党历久弥新、青春永驻!

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决定,首次向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我市“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贯穿6月份、梯次递进,临近“七一”达到高潮。据统计,我市将有1.2万余名党员陆续获颁纪念章。

根据安排,全市大部分符合颁发条件的党员,将由具备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工委)进行颁发;县级党委(工委)将结合“七一”前各项会议活动,向党员代表颁发;对一些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便参加仪式的老党员,将由直系亲属或指定的其他党员代为出席仪式领取,或由党组织结合走访慰问上门颁发。首次颁发后,“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供稿: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 赵立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