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网络购票平台管理,杜绝旅客不健康购票行为,占用公共出行资源。晋城市客运东站即日起,优化网络购票“失约”管理机制,明确失约认定标准,名单管理规则及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公共交通运营秩序与广大旅客出行权益。
据介绍,以下两种情形将明确认定为“失约”:
一是旅客通过网络平台购票成功后,需在车辆发车前完成检票乘车。若超过发车时间未乘车且未办理退票手续,将被系统记录为一次“失约”。这一标准旨在引导旅客重视行程规划,避免因随意弃票造成运力浪费。
二是在失约名单管理上,新机制较以往更显人性化。此前旅客单次失约即被纳入名单,而新规则将管理周期设定为“一年内”,并设置次数门槛:累计失约3次及以上者,将被限制使用网络购票;累计不足3次者,系统会发送失约提示,但不影响正常购票,既保留约束性,也为旅客预留改正空间。
为帮助旅客规避失约风险,市客运东站公布四项注意事项:
一是提前规划行程,预留充足时间抵达车站;
二是因个人原因无法乘车时,需及时办理退改手续,退票需在发车前30分钟完成,改乘需在发车前15分钟办理;
三是乘车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驾驶证、社保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并于发车前10分钟到指定检票口排队检票;
四是遇雨、雪、雾等特殊天气或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无法正常发车时,旅客未乘车情况不列入失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