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教育局 致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2-01-13 09:03:52 信息来源: 晋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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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

大家好!

防风险,保平安,是我们共同的责任。2022年寒假已经到来,为了保障全市广大师生、家长的人身财产安全,共同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在此,晋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特别提醒: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寒假期间,请学生及家长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咳嗽、打喷嚏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勤洗手,常通风。

2.假期减少外出,非必要不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减少或不到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3、不前往中高风险地、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人。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1.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2.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3.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4.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红白事、培训讲座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5.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6.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

二、守好钱袋子,谨防电信诈骗

寒假将至,两节期间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防诈骗请您牢记“十个凡是”:

1.凡是“不要求资质”,且放款前要先交费的网贷平台,都是诈骗! 

2.凡是刷单,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你进行投资或赌博的,都是诈骗!

4.凡是网上购物遇到自称客服说要退款,索要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5.凡是自称“领导”“熟人” 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6.凡是自称“公检法”让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7.凡是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拉你入群,让你下载APP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赌博的,都是诈骗! 

8.凡是通知中奖、领奖,让你先交钱的,都是诈骗!

9.凡是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需要配合注销账号,否则影响个人征信的”,都是诈骗!

10.凡是非官方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都是诈骗!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1.参与刷单,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影响今后升学、参军或就业;

2.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漏、转账汇款多核实;

3.96110是全国反诈专线,来电一定要接听。

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春节是寒假期间最重要的节日,同时也是各类交通事故的多发期,希望同学们在寒假期间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做交通安全宣传员,同时监督父母和身边亲友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公安机关温馨提示:

1.道路上行走,要在人行道内或道路右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嬉戏、追逐玩耍、结队并行;

2.横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不要乱穿马路、翻越护栏;

3.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报废、拼装车辆,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

4.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闯红灯、逆向行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安全带;

5.家长要给孩子做好榜样,不得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对毒品说不,构建无毒社会

毒品是全人类的公害,不仅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且极易诱发违法犯罪,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图片

当前,毒品危害依然严峻,新型毒品种类繁多,伪装性、迷惑性极强,社会危害性更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作为一名新时代青年学生,要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有效防范毒品侵害,自觉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校园”,“不让毒品进我家”,坚决对毒品说“不”,做好禁毒“宣传员”和“志愿者”,为构建和谐美丽晋城做出自己的贡献。

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平安健康始终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同行,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度过健康、充实的寒假,迎接欢乐、祥和的春节,共同期待新学期的到来。


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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