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市区新增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及监控,向社会进行公告。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此公示期为一个月,2021年4月6日开始启用。
1.百丽园岗东口
增加了机动车右转弯信号灯,主道内右转弯机动车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2.路段监控设备
中原街四季花城小区路段、晋张路东上庄路段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特此公告!
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1年3月6日
责任编辑: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