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佛安当选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湘军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会议还选举产生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月1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蓝佛安当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
省领导蓝佛安、金湘军、吴存荣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岳普煜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陈安丽、卢东亮、郑连生、朱晓东、雷健坤、王震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549人,出席533人,缺席1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名单,随后进行选举。各位候选人分别与代表见面,与会代表填写选票并进行无记名投票。会场设有秘密写票处。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选举结果已经主席团确认有效。根据选举结果,蓝佛安当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清宇、贺天才、谢红、王纯、张志川、吴俊清当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海刚当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金湘军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吴伟、刘旸、汤志平、李成林、赵红严、杨勤荣、熊继军当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王拥军当选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冯军当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景海当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省人民检察院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根据《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规定,在大会主席团的组织下,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进行了宪法宣誓。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宣誓仪式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另行组织实施。(记者 杨文)
责任编辑: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