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市财政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营造了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运行。5年来,全市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合同额分别为69.27亿元和63.96亿元,同比分别提高13.9%和18.4%。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5年来,市财政制定出台《市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制度,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网,着力解决采购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政府采购流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引导,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到位。持续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脱贫攻坚、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政策功能落实到位。将预留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份额列入部门预算,把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全力做好“832”平台信息填报、交易账号开通及激活、预留采购份额执行等工作,确保我市交易量不断增长。2020年,市本级全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额达18.98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84%,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额为14.76亿元,占政府采购规模的65.5%;全市在“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超过1000万元。
精简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效率明显提高。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从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精简采购目录入手,夯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实行网上备案管理,进一步方便采购人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简优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类别品目,方便采购人开展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定点印刷、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车辆定点加油供应商进行重新采购,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政府采购计划与合同备案实行归口单位财务统一管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做到全流程关键节点管理相统一。
强化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机制,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增强。坚持以内控建设、信息公开、规范评审、构建执行系统为抓手,强化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机制,倾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构建“阳光采购”。出台管理制度,要求采购人在部门预算批复60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部门门户网上公开采购意向,不断增强采购人对采购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强化对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物品清单、标书样本、评审报告等上传信息完整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从采购合同系统备案管控入手,要求采购人必须上传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采购合同公示截图、合同等相关资料,进一步提高采购人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监管继续强化。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于2016年3月上线运行,实现300多个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计划和合同备案全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备案时效。全市市级电子卖场平台于2018年4月上线运行,采购人结合内控制度可以选择直购、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规则简单,无需交易费用,直购下单就送货,近3年,累计实现交易额8518万元。目前,市县两级均已建立电子卖场平台,大大提升政府采购便利性。
责任编辑: 张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