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市财政局持续加大对各类创业人员及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普惠金融资金绩效。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3年,市财政局争取上级创业担保贴息资金3329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创业担保贴息资金1058.37万元,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966万元,同比增长24.6%。
二是及时拨付贴息资金,规范贴息资金管理。市财政严把政策关,规范管理各环节工作,逐笔审核贴息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晋财金[2022]44号)文件,对申报的贴息资金相关资料按规定程序审核,对金融机构资金申请提出具体要求,细化申请贴息资金的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发放时间、利率、贴息额及中央、省、市财政负担金额;对融资担保机构贴息资金审核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贴息资金审核无误。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风险管控。加强与市人社局、担保公司和各经办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强化风险管理、明确责任认定。严格落实《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晋财金[2023]39号),加强贷前审查、贷款资金使用和贷后监管,对审核责任不到位、骗取和违规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资金等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整改责任,及时追缴资金,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落细,促进创业扩大就业,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双鹤)
责任编辑: 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