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财政局出台《关于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从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等方面发力,进一步创建优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要求各预算单位及时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对于400万元以下应预留而未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通过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等方式,证明其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同时要将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依据及原因通过决策机制研究确定,并报主管预算单位同意。继续执行免收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政策。鼓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收取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投标供应商投报产品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的,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山西晚报 秦素印)
责任编辑: 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