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到我县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新落户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泽医保发〔2019〕26号

发布时间: 2019-12-20 14:53: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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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服务中心:

  为落实好《泽州县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到我市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新落户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市医保发〔2019〕4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到我县创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新落户人员(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1.创业参保登记。高层次人才在我县创业的,其注册的公司按我县单位参保申报程序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填写《缴费单位登记表》和《参保职工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就业参保登记。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单位职工增减花名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医保关系转移。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原在异地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可将异地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我县,可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到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转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进行办理。

  县医保经办机构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开辟参保、缴费及关系转移绿色通道,在以上手续齐全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医疗费用结算实行“一卡双城通用”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在我县参保并领取社会保障卡后,立即为其办理“一卡双城通用”服务。

  1.我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在我县参保后,即可持社会保障卡在我市各定点医院就医,出院时在医院直接结算费用。

  2.户籍地或原居住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为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及子女开通户籍地或原居住地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以保障其生病住院时为方便家人照顾,回户籍地或原居住地住院的需求。住院时持社保卡即可在当地医院住院并直接结算费用。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泽州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 时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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