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财政局关于落实《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激励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大学毕业生来我县创业就业,助力建设“生态美、百姓富、县域强”的美丽新阳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9〕62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下,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落实保障相关激励政策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承办事项
一是做好资金预算;二是贯彻落实人才政策。
二、申报流程
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申请兑现激励政策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按政策要求认真测算,提出落实激励政策所需县级财政负担金额的请示,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补助明细表加盖公章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对口业务科室审核后,按部门预算管理程序编入部门预算。
三、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服务承诺
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科学统筹本级资金,做好人才政策所需资金保障工作。
五、绩效评价
各相关职能部门12月底前,对本年度支出使用的兑现政策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结果送县财政局监督绩效评价股备案。县财政局将根据情况组织第三方进行抽查评价。
六、咨询电话
0356-4222727
阳城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