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工会联合会,各工会工委、基层工会:
为认真落实《关于激励高层次人才助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和《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按照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议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拟设事项
新全职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入选我市“晋城工匠”或带领团队获得“县级创新工作室”称号的,给予个人1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县总工会负担。
二、具体内容
“晋城工匠”每两年评选一次,“县级创新工作室”每年评选1-3个,新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晋城工匠”和“县级创新工作室”的应得奖励外,另奖励1万元,人才审核由县人社局负责,资金来源由县总工会负责。
陵川县总工会
2019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