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关爱老年人意识和老年人自爱意识明显增强。
建立完善老年人高龄补贴(尊老金)制度。全市两级财政为80周岁以上30475名高龄老人发放“尊老金”共计2755万元。
开展特困老年人救助活动。全市共发放老年特困救助金85万元。
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现了免收普通门诊费、免费进入旅游景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全力推进“关爱银龄·助老御险”工作。全市实现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数55970人,参保额207万元,为老年人建起了一道“健康屏障”。
举办“晋城市首届老年文体艺术节”。艺术节以“活力晋城、青春老人”为主题,涉及书画、摄影、门球、乒乓球、台球、象棋、模特、广场舞、合唱、朗诵十大项活动,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广泛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开展了《老年法》宣传教育、为老志愿服务、走访慰问送温暖、文化惠老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尊老敬老爱老氛围更加浓厚。
以创建、巩固、提升乡镇为老服务中心、村级老年协会为抓手,不断提升为老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共创建乡镇为老服务中心57个,“五有、两地”村和村级老年协会1444个。
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广泛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以老年节、宪法日等节点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年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责任编辑: 张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