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7日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晋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3月下旬在晋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