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省级非遗保护资金申报工作

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

发布时间: 2026-10-16 08:26:13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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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文旅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和扶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通知》明确,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经费,补助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立档、研究出版、保护计划编制、开展传承和实践活动、展示展演和宣传普及等支出;二是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补助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传承活动的支出;三是重点支持传统工艺振兴类省级非遗项目开展调查和档案整理、实物资料征集和保存等,支持依托省级非遗项目的非遗工坊开展展示、宣传等,强化文旅深度融合,支持省级非遗项目进景区开展宣传、展示、展演等,支持省级非遗项目开展数字化建设等。

在申报条件上,项目保护补助的申报主体须为经省文旅厅认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且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传承人补助的对象限定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者 栗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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