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银错技艺文创产品。

2026山西省非遗春节展演中,民间绣活(武氏绣法)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武俊敏携小孙女同台亮相展示绣艺。
五千年文明滋养的三晋大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厚重多彩,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薪火相传的生动见证,也是山西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
连日来,记者先后采访相关人士,就《条例》如何立足时代新要求、贴合山西实际、聚焦非遗保护痛点难点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逐一解读。
鼓励利用与坚守底线并重
初夏时节,晋城陵川县夺火乡“山风雾语”露营基地里,金银错技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郝建伟正忙着给游客讲解非遗技艺。这些年,他不仅潜心钻研手艺,还在营地内设置了非遗体验区、文创展销区,让游客在山水之间触摸三晋文化的温度。
“将非遗资源融入文化旅游,是我们一直在坚持做的事。”趁着休息时间,郝建伟和记者聊起自己的探索。随着文旅融合逐步加深,营地越来越受欢迎,但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有困惑。“很多时候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既担心把非遗技艺过于商品化,又怕它无法真正走进人们的生活。针对发展中遇到的这些问题,我们很想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指导。”
随着《条例》即将施行,这些“困惑”将逐步得以解决。
翻开《条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写入条文,为非遗保护工作明确了根本遵循。针对非遗保护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现实,《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非遗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把相关部门拉到了同一张桌子上,让协同配合有了制度抓手。
让郝建伟这样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倍感踏实的,是《条例》里这样的暖心规定:鼓励依托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非遗特色景区,打造具有山西特色的非遗与旅游融合品牌。《条例》在鼓励活化利用的同时,增加原则性限制条款——开发和利用非遗时,应当尊重其文化内涵和表现形式,不得有歪曲、贬损等行为,不得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
“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章节划分,不搞‘大而全’‘小而全’,提高立法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做到开门见山、直入主题,确保修改的法规立得起、接得住、真管用。”在今年4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彪这样介绍。
鼓励利用与坚守底线并重,既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指明了方向,也为非遗技艺发展织密了法治“保护网”。
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
“非遗工作以前的重点,以整理保护为主,要搞清‘遗产是什么’。现在,工作着力点发生了重要转变,关注‘遗产要发挥什么作用’,也就是关注如何对非遗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5月8日,山西非遗研究院执行院长卫才华谈起这次修订,感触颇深。
他告诉记者,过去20年,非遗保护主要集中在抢救性、普查性、搜集性的整理保护阶段,核心是建档、保存、传承。如今,则需要去探索解决非遗融入当下生活的路径,并形成一种新的文化生活方式。
在卫才华看来,这正是非遗保护进入新阶段的应有之义。“《条例》回应了这一转变,对整个非遗保护工作给出了指导性、建设性的意见。特别是专门提到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这些内容,非常具体、非常细化。”
《条例》用多达17条的篇幅,通过“四个结合”构建了一套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大小兼容的保护体系和格局。
——建立协调机制与强化经费保障相结合。《条例》明确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基金、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资金支撑模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调查、认定、记录、建档相结合。《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组织开展非遗调查,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认定、记录、建档,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允许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参与,为每一项珍贵遗产留下翔实的文化档案;
——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与确定保护单位相结合。《条例》要求为列入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确定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成为非遗“守护人”,让保护责任从抽象落到具体;
——重点保护与区域性整体保护相结合。《条例》对戏曲、民歌、鼓乐、面食、中药炮制等体现三晋文化特色的非遗项目予以重点保护。对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非遗集中、存续状态良好的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这一系列措施,既以山西非遗的地域辨识度为核心抓手,又以文化生态的整体完整性为重要支撑,让分类施策、精准保护从理念落地为扎实实践。
绘就非遗保护新图景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正厅长级)张志仁的话掷地有声。
张志仁表示,《条例》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执行举措、强化监督问效,不仅呼应了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关于“建设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高地”的重点建设方向,也为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提供了具有山西特色、符合山西实际的法治解决方案。
让全社会参与进来,是《条例》的重要导向。《条例》将每年六月第二周设立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周。“非遗传承不能只在传承人圈子里打转,得让老百姓特别是年轻人知道、了解、喜欢。”一位社区文化工作者告诉记者,设立宣传周这个做法特别好,到时候可以集中搞活动、办展览,让非遗真正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日常生活。
在系统性保护上,《条例》针对不同存续状况的非遗项目提出差异化策略,特别是对“急需保护”的非遗,要求制定专项保护方案并成立专家组进行指导。一位长期从事非遗工作的学者评价:“以前谈保护,往往一个标准管所有项目。但濒危项目和生命力旺盛的项目,保护方式怎么可能一样?分类保护抓住了要害,说明非遗保护正在走向精细化、科学化。”配合晋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提升,以及对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实行动态评估、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条例》正推动非遗保护从“重申报”转向“重实效”。
深化文旅融合同样有了清晰路径。文旅部门将依据《条例》,加强对各地非遗传承体验设施的指导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办好“2026中国非遗面食大会”、持续深化“跟着非遗去旅行”品牌、继续实施“山西非遗好物”品牌赋能计划……
从太行山麓到汾河两岸,从传承工坊到熙熙攘攘的特色商圈,新修订的《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正以精准的制度设计、务实的保护举措、鲜活的融合路径,让三晋非遗在传承与创新中焕发时代光彩,正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推动我省非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效能。“非遗让旅游更快乐,非遗让身体更健康,非遗让生活更美好”,这既是愿景,更是正在铺展的现实画卷。(文/图本报记者 康少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