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 2021-07-28 10:27:05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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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军区动员局联合发文,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涉及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方面,政策延续到今年年底。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全国调查失业率6%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实施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实施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吸纳人数,按每人每月300元、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普惠制培训的,培训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少于12个月。

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服务。适度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拓宽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入伍通道。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精准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落实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照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不超过1000元、总计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场地租赁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2000元,期限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规定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选择灵活的缴费方式,可在上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记者齐泽萍)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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