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5-12 09:49:14 信息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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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阶段以来,我省检察机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充分理解掌握政策,对查纠整改环节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

5月8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暨查纠整改环节重点工作调度会,传达学习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暨线索办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综合协调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听取各市检察院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进一步做细做实做深查纠整改环节工作作出部署。

全省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查纠整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查纠整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主动对标对表,坚持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勇气,推动查纠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全省检察机关要精准施策,靶向治疗,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取得扎实效果。坚持起底整治,持续深挖彻查。在强化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组织查处工作,认真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配合做好智能化数据排查和队伍建设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挖彻查违纪违法线索,形成强有力震慑。

坚持精准施策,逐一对账销号。要由案到人,由人及事,从个案问题中找到共性规律、剖析深层次原因,找准病灶、分类施策、靶向治疗,坚持立行立改、一案一账、逐案销号,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坚持开门整治,办好检察实事。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司法公正的堵点、长期以来未能有效解决的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顽瘴痼疾整治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以及违法“减假暂”等顽瘴痼疾的深入整治,把查纠整改环节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办好检察民生实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全省检察机关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扎实履行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职责。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全省检察机关要抓好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方案的落实,加强统筹推进,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密切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复杂问题或困难,及时请示报告。

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在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中,平遥县检察院、阳城县检察院、榆次区检察院等基层院创造了很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绩。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借鉴,注重沟通协调、强化协同效应,推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依法依规,监督纠正。要积极争取同级政法机关的支持,深挖细查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办力度。要依照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和规定的工作程序,及时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精准监督、精准整改。

全省检察机关要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协调联动,确保查纠整改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明确责任主体。要对标对照职责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级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市检察院派出的指导组要担负起对下级检察院的条线指导责任,做到任务明、政策清、工作实、指导准。

强化执行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强化执行力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进一步强化举措,抓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见案件,确保工作质量。

凝聚工作合力。要善于借力发力、统筹协作,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调协作,共同推进“六大顽瘴痼疾”的排查整治走深走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 张娅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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