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3-01-31 22:51:30 信息来源: 晋城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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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晋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下旬在晋城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晋城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晋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八、票决晋城市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


责任编辑: 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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