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迅速办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十批群众反映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5-15 10:37:54 信息来源: 太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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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三十批2件群众反映问题。我市第一时间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截至5月11日,2件办结完毕。

编号D2SX202105060085问题基本情况:端氏镇高庄村村支书刘峰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带领人倒入村组织大楼北面通往端氏镇路上的耕地里,使几十亩耕地荒废;村支书刘峰将旱厕污水排入沁河;高庄村后村的生活污水排到水渠内;村中有多户居民养狗放养,粪便污染且叫声大;村内多户门口堆放大量垃圾,该村未推行人居环境改造。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与第二十二批D2SX202104280005 、第二十三批D2SX202104290060反映问题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该堆放地点原来为一条山沟,位于高庄村和端氏村交界处,沟内有部分土地,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和少量未利用地。近几年,高庄村村民和端氏村村民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020年端氏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工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在该处选址,并取得审批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可研、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手续,相关用地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高庄村与村民协商后,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村两委会议临时征占,并发放了相关占地补偿款,共涉及31户,土地33.11亩。群众反映的“村支书刘峰旱厕污水排入沁河”问题,经现场调查,2019年端氏镇高庄村实施200户厕所改造工程,在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将污水管网同时进行了改造,村内污水统一纳入镇污水总管网,最终收集至曲堤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群众反映的“端氏镇高庄村后村的生活污水排到水渠内”问题,经现场调查,由于后村有10余户地势较低、条件受限,2019年污水管网改造时未纳入总管网,生活用水排入周边耕地和水渠,污水未排入河道,水渠内无明显积水,村内无臭水沟或黑臭水体。群众反映的“村中有多户居民养狗放养,粪便污染且叫声大”问题,经现场调查,村内确有部分居民养狗,村内道路时有宠物粪便,影响村容村貌。群众反映的“多户门口堆放大量垃圾,该村未推行人居环境改造”问题,经现场调查,部分农户门口存在堆放杂物情况,影响村容村貌,无堆放垃圾现象,该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不够深入,整治不够彻底。

处理和整改情况:高庄村通往端氏村搬迁安置小区临时道路周边堆放的垃圾已于2021年4月30日清理完毕。沁水县将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污水、工业固废、生活垃圾、扬尘、“五堆”等工作,推动居民生活环境切实改善。

编号D2SX202105060039问题基本情况:金村镇田庄村东南有一“石料厂”,拉运大车过往无苫盖,扬尘污染严重,还将田庄村到铺头村这一段的马路压坏,道路比较窄,马路边的小麦地也压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石料厂”为泽州县金村镇慧军石灰岩矿,群众反映的被压坏的马路为金村镇田庄村至铺头村的乡村道路,长约1500米,宽5米。由于道路设计标准低,且运输车流量大,长期碾压导致路面损毁,存在扬尘污染现象,但路边两侧田间未发现小麦被碾压现象。此外,调查过程中未发现运输车辆不苫盖出厂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责成金村镇政府对田庄村至铺头村的乡村道路进行修复;责成金村镇政府加大田庄村至铺头村的乡村道路清扫、洒水频次;责令金村镇慧军石灰岩矿健全管理制度,做好运输车辆的苫盖及防遗撒工作。目前,已开始对金村镇田庄村至铺头村的乡村道路进行前期的测量和设计,预计7月底前完成修复。另外,该路段的清扫、洒水频次,由原来的每天2次增加到每天4次。


责任编辑: 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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