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11 15:07:54 信息来源: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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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晋城市市直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2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4:30—17:30

地点:晋城市人才服务中心2楼(文昌西街1388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港澳居民),

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报到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1份),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7、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9、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后仍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不再进行递补。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五、咨询、监督电话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6—2199482

晋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56—21994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名单.xls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 靳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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