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推荐申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晋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定了晋城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8月27日(20天)。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提交书面材料向我局反映问题。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材料要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如恶意举报或诬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异议受理单位: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通讯地址:城区上辇街431号212室
邮政编码:048000
附件:晋城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8日
责任编辑: 常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