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更好地适应我省新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一、列入当年年度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以及投资规模五亿元以下的项目,可以不报批项目建议书。
二、除国家、省和我市另有规定外,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信息化项目以及总投资6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不报批初步设计。
三、对政府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落实“双承诺免评审”。
四、对政府投资2亿元以下(含2亿)非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以及5000万元—2亿之间(含2亿)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落实专家评审制。
五、对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逐步推行评估制。
通知从2025年5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