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有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5-26 08:25:23 信息来源: 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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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今年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有新政策、新变化,在初审验收的基础上开展认定工作,按一定比例授予部分通过验收单位山西省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称号。

据悉,今年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分为初审验收和认定验收。初审验收对象为开展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一年以上的县(市、区)级单位;认定验收对象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时间满一年的县(市、区)创建单位和本辖区70%的县(市、区)级单位通过省级初审验收的市级创建单位。

目前,晋城市阳城县、泽州县已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高平市、陵川县、沁水县已于2022年通过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初审验收,全市83.3%的县(市、区)级单位通过省级以上初审验收,是山西省目前唯一一个满足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验收资格的地市,将参与今年的认定验收工作。


责任编辑: 张舒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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