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深化DRG付费改革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

发布时间: 2022-09-27 08:50:49 信息来源: 晋城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晋城市作为全省DRG支付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市3家三甲医院、6家县级二甲综合医院开展了实际付费,在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实施了模拟付费,实现了患者得实惠、医院能发展、医保可持续,达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探索了医保支付方式的“晋城模式”。

患者得实惠,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自DRG实际付费工作启动以来,三甲医院职工、城乡居民次均费用同比降低8.72%、6.29%,平均住院天数同比下降1.57%、1.82%;二甲综合医院职工、城乡居民次均费用同比降低3.72%、5.14%,平均住院天数同比下降2.83%、5.47%。病种DRG付费覆盖率达96.76%,缓解了群众看病贵,改革成效显著。改革前,医院实行总额预算管理的支付方式,部分医院可能存在推诿住院患者的现象。实行DRG付费改革后,试点医院摘掉了总额控制的“紧箍咒”,医保根据各病种支付标准按DRG付费,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医院得发展,实现了试点医院降本增效

DRG付费是通过病组打包确定支付标准,如果医院按项目计算的医药费用低于医保支付标准,其结算差额由医院留用,即结余留用,反之医院要承担超出部分。这大大促进试点医院主动规范医疗服务、控制成本,进一步提高疾病诊治能力,积极向内涵式发展方向转变。我市DRG改革与集中采购协同发力,建立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机制,试点医院通过主动控制医疗成本,结余留用医保基金3000余万元。

医保可持续,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对医保来说,DRG付费方式实现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参保人购买更高质量的服务,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压缩医疗服务水分,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医疗支出,确保每一笔医保基金都用在“刀刃”上。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全力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确保三年内实现符合条件的医院覆盖率达100%,住院病种覆盖率不低于90%,医保基金覆盖率不低于70%,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 张娅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