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主城区(县城)全面禁燃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 2018-12-28 17:42: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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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禁放工作管理,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安监、环保、住建等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监管,强化对禁放区域内容易储存烟花爆竹的商铺和零售摊点的检查,加大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同时,要按照《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18]28号)要求,关闭、取缔城市建成区、县城等禁放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设置“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严禁设置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高度重视,一查到底,依法查处,确保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落到实处;在元旦、小年、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地公安机关将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居民小区、广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督促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为减少噪音污染,切实营造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新型的电子(音乐)礼炮、电子鞭炮也将纳入禁放管理。相关单位要将使用电子(音乐)礼炮、电子鞭炮造成的噪音污染、群众误解等危害性宣传到位,积极引导其停止使用电子(音乐)礼炮、电子鞭炮。

 

 


责任编辑: 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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