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明确“净油专项行动”细化落实工作

发布时间: 2018-12-28 17:53:00 信息来源: 晋城在线

字号:

请打开微信扫一扫

打印

为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及车用尿素和机动车尾气超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净油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确保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净油专项行动”细化落实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实施原则:一是坚持属地监管整治原则。按照市委“五级网络”等相关要求,“净油专项行动”整治责任主体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担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组织实施,负起负好主体责任。二是坚持部门督导落实原则。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工作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大推进力度。三是坚持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组建联合执法组,整合部门联动执法力量,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完善共享机制,提高联合共治水平。四是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原则。既要加强净油专项行动对货车尾气、油品质量检查抽检,又要注重从源头车辆销售方面加强监管。

《方案》细化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要求加大对流通领域成品油、车用尿素的抽检力度;坚决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保障国VI油品升级供应;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加强柴油货车准入监管。

《方案》要求,对生产、加工销售不达标燃油、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要依法严厉查处,对尾气排放不达标、不正常使用车用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进行处理,对黑加油站点要依法依规坚决取缔。牵头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配合部门要履职尽责,通力协作,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查处到位。(撰稿:韩艳帅)


责任编辑: 姜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