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13.6亿元,同比增长10.5%。1-2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30.2亿元,同比增长11.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3.1亿元,同比增长1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5亿元,同比下降11.5%。
按消费类型分,2月份,商品零售12.2亿元,同比增长9.2%;餐饮收入1.4亿元,同比增长22.8%。
从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主要商品零售类值看:
1.食品类商品(限上占比27.7%)同比增长45.3%,拉动本月限上零售额增长10.2个百分点。
2.衣着类商品(限上占比4.1%)同比增长27.8%,拉动本月限上零售额增长1.0个百分点。
3.居住类商品(限上占比1.9%)同比下降0.1%,影响本月限上零售额下降0.001个百分点。
4.生活用品类商品(限上占比6.6%)同比下降8.7%,影响本月限上零售额下降0.6个百分点。
5.出行类商品(限上占比37.4%)同比下降10.4%,影响本月限上零售额下降4.3个百分点。其中:汽车类商品(限上占比21.8%)同比下降24.1%,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限上占比15.7%)同比增长10.5%。
6.消费升级类商品(限上占比5.8%)同比增长31.0%,拉动本月限上零售额增长1.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茹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