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 2021-02-20 |
事项内容: | 申女士反映:放疗治疗大病门诊费用能否报销?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告知。 |
处理结果: |
市医疗保障局2月20日回复:申女士所咨询的问题是关于异地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我市的门诊慢性病遵循分级诊疗规定: 参保人员在我市各定点医院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人员(包括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驻外工作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一家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医和购药,相关费用暂由个人垫付,按期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属于我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可在我市相关定点医院就医治疗,患者如非异地人员,违反分级诊疗原则,自主选择到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